问题焦点:用户主要关心的是在北京地区,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权益保障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追责。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置。
3: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权益保障《物权法》第42条强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5:违法行为追责若政府或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可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护自身权益。
总结::北京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如有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