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国有土地上平房和楼房在拆迁过程中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权益保障、评估程序以及法律救济途径。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无论是平房还是楼房,都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2. 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应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且提供合适的房源供选择。
3. 权益保障: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评估程序:条例第十九条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结果应公开,保证公正透明。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合理,如被确认违法,政府需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国有土地上的平房和楼房在拆迁过程中,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权益保护、评估程序及法律救济途径均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格规范,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