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夫妻在拆迁后如何分割所获得的土地权益。
1: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拆迁所获土地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
2:分割原则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公平分配若一方在婚内对土地增值有特殊贡献,可参考《民法典》第1088条,适当照顾贡献较大一方。但具体分配比例需考虑当地政策与法院裁量。
4:补偿方式土地可能以现金、新房或其他形式补偿。选择何种补偿方式,夫妻双方有权协商决定,或由法院裁决。
5:权益保障如果土地涉及农地权益,如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男女平等权益,离婚妇女有权继续承包。
总结::夫妻在拆迁后获得的土地权益属于共同财产,应平等地进行分割。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贡献、家庭状况及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判决。确保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