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大沥河西拆迁涉及的土地面积。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认土地所有权是拆迁补偿的基础。
2. 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 面积评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具体面积需经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量,并出具正式报告。
4. 公示与异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当事人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的异议,应当举行听证会。
5. 法律救济:若对拆迁补偿或面积有争议,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寻求法律救济,保护合法权益。
总结::关于大沥河西拆迁的具体土地面积,应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测量并公示,同时确保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合理补偿。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