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政府储备土地的拆迁时间表、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以及对居民权益的保障。
1. 时间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公告,其中就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和搬迁期限。具体拆迁时间应以公告为准,但不得违反法定的征收程序。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应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 程序合法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合法征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确保公开透明。
4.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如土地征收信息,政府有义务主动公开。若公民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相关部门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
5. 居民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总结::政府储备土地拆迁的时间、补偿标准和程序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公开,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