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宿松县城拆迁土地补偿标准、程序和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 程序透明:《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乡镇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42条强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处理结果不满,可依《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5.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征地补偿信息应主动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总结::宿松县城拆迁土地补偿主要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程序需公开透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同时,政府有义务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