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子女对父母名下拆迁房的权益
1:财产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有权在父母去世后继承其房产。
2:共有产权如果子女在父母购买或获得拆迁房时有出资行为,可能形成共有关系。《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赠与协议若父母生前将部分权益赠予子女,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可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居住权保障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父母的名字,但子女如无其他住所,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享有居住权,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5:协商分配在尊重父母意愿的前提下,子女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权益分配问题。《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总结::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拆迁房有一定的权益,包括继承权、共有权、可能的赠与权益以及居住权。实际操作中,应尊重父母意愿并依法处理,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