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核心在于:拥有土地证的农村土地在面临拆迁时,应如何依法进行,保障权益不受侵害。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持有土地证的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在内的全面补偿。
2. 征收程序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政府需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公告,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启动征收程序。同时,征收部门应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于持有土地证的权利人而言,应参照该标准进行补偿。
4. 土地用途变更,若被征收土地原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在征拆过程中须遵循“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原则,即征收耕地要先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保证国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 权利救济途径,若土地权利人在拆迁过程中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依照《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寻求司法救济。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证持有人在面临拆迁时,享有法定的补偿权及相关程序参与权,政府在执行征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权利人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综上所述,农村土地证持有人在面临拆迁时,享有法定的补偿权及相关程序参与权,政府在执行征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权利人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