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拆迁人死亡后,其土地如何进行补偿?
1. 土地权属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若被拆迁人去世,其土地权益应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2. 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拆迁人生前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土地权益将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给上述亲属。
3. 补偿金支付:补偿款通常会支付给遗产管理人或直接支付给继承人。继承人在完成法定的遗产分割程序后,可主张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
4. 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需经公告和听证,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即使被征收者死亡,这一程序也不受影响,只是补偿对象变更为其继承人。
5. 法律纠纷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诉讼法》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结::拆迁人死亡后的土地补偿,主要涉及土地权属继承、补偿款分配与支付流程等问题。遵循《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土地权益的合法继承人,并通过合理程序处理补偿事宜。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