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厦门市土地房屋拆迁赔偿的具体流程、标准、权益保障、补偿方式和纠纷解决途径。
1. 补偿标准与流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补偿流程包括评估、公示、协商签订协议等步骤。
2. 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补偿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4. 房屋面积认定:依据《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计算;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文件记载的面积计算。
5. 纠纷解决:如有争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厦门市土地房屋拆迁赔偿遵循公平补偿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操作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如《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遇到问题时,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