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去世户主名下拆迁土地证的权利转移与继承
1:财产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去世户主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其遗产。
2:法定继承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遗嘱,他们将共同继承该土地使用权。
3:权利变更手续《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继承人需办理过户手续。
4:纠纷解决如有继承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可能涉及《继承法》关于遗产分割的规定。
5:拆迁补偿权益继承人在完成继承后,有权享有因土地拆迁产生的补偿权益,具体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总结::去世户主的土地证应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并在继承完成后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以便获取拆迁补偿权益。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