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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集体土地厂房拆迁标准

用户:189****1792 防城港市 2024-05-02 23:09 土地纠纷 浏览量: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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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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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关注焦点:靖江地区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程序和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评估与公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3:安置与就业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失地农民,地方政府应负责妥善安置,提供必要的就业培训和生活保障。

4:决策与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5:权益保护与救济

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

:靖江地区的集体土地厂房拆迁,需遵循法定的补偿标准,公开透明的评估过程,并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安置和就业问题。决策过程需经过评估和讨论,确保公平公正。被征收者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对补偿决定有异议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救济。具体的补偿金额及安置措施,需参照江苏省的相关法规政策。

靖江集体土地厂房拆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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