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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土地招拍挂规定

用户:171****9880 青山区 2024-05-03 04:04 土地纠纷 浏览量:2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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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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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拆迁后土地招拍挂的具体程序、权益保障、参与资格、公告公示以及补偿标准。

1. 程序规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需要征收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土地征收方案并公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参与资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4. 公告公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至少一种指定报纸发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日。

5.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总结:

:在拆迁后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公开透明进行公告,保障公众参与资格,同时确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所有行动都应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各方权益。

拆迁后土地招拍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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