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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

用户:182****6743 高淳区 2024-05-03 03:06 土地纠纷 浏览量:3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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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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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征收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权益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强调,征地应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政府需妥善安排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4:安置方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提到,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异地安置等,应尊重农民意愿。

5:社会保障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保体系,解决后顾之忧。

总结:

: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应遵循法定程序,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提供多元化的安置选择。同时,重视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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