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48条强调,征地应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政府需妥善安排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4: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提到,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异地安置等,应尊重农民意愿。
5:社会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保体系,解决后顾之忧。
总结::湘潭市集体土地拆迁应遵循法定程序,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提供多元化的安置选择。同时,重视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