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拆迁过程中,持有土地证的个人或单位如何获得补偿?
1:权属确认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使用权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给个人或单位。持有土地证即证明了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益。
2:评估与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房屋的,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补偿应包括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价值,以及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
3:协商与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听取公众意见后报上级政府批准。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4:公开透明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征地补偿安置必须做到信息公开,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法律救济若未按法定程序和标准给予合理补偿,权利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公正补偿。
总结::持有土地证的个人或单位在拆迁中,有权要求对其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并据此获得补偿。政府需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保障权利人的申诉途径,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