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聚焦:当面临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被征收拆迁时,作为权利人是否可以拒绝拆迁。
1: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如果拆迁行为未经合法程序,如未获得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权利人有权拒绝拆迁。
2:补偿安置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给予公平补偿。若补偿标准不合理或未落实到位,权利人有权拒绝搬迁。
3:强制执行条件只有在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达成补偿协议后不履行的情况下,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政府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之前,权利人有权拒绝自行拆迁。
4:法定程序保障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进行催告,并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若法定程序未得到遵循,权利人有权拒绝配合拆迁。
5:权益保护途径权利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在案件审结之前,有权拒绝拆迁。
总结: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上的权利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拒绝拆迁,但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行使,如有异议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的征收和补偿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