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费与土地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1:评估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土地使用权土地费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无异议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包括社保安置内容,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或方式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总结::拆迁费主要包含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而土地费则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这些费用的计算基于市场评估和法律法规规定,并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寻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