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户如何进行土地确权?
1. 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拆迁户需首先明确其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2. 提交申请:拆迁户应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确权申请,包括身份证、原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拆迁协议等相关材料。
3. 权属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并听取其他可能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4. 公示与异议处理:调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如果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将进入确权阶段;如有异议,需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异议。
5. 确权发证: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人民政府将对土地权利进行确认,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完成土地确权。
总结::拆迁户进行土地确权,首先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然后提交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权属调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