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江山市集体土地拆迁

用户:145****1376 仁布县 2024-05-03 05:00 土地纠纷 浏览量:3694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问题焦点:江山市集体土地拆迁中的权益保护、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安置方式及纠纷解决途径。

1. 权益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同时,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应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前,须对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中,有相当部分用于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此外,还应提供住房安置或货币补偿。

5. 纠纷解决:如有争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结:

:在江山市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关键在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公平合理,程序合法,安置妥善,并提供了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若遇到问题,公民有权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利益。

江山市集体土地拆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