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最新的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标准、流程以及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与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 公平安置与选择权: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评估确定。
3. 先补偿后搬迁: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
4. 权益保障与救济途径:第二十九条指出,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违法征收行为,被征收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给予补偿。
5. 信息公开与监督:第十一条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以及补助、奖励等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开。这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结::土地拆迁补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标准基于市场评估,被征收人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并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渠道。政府需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