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泰州市,涉及集体土地拆迁时,补偿方式、标准、程序以及权益保障等问题。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失地农民,地方政府应负责妥善安置,提供就业培训或社会保障。
3:补偿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后,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48条强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费。
5: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裁决,甚至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在泰州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公平、合理,并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与长远生计。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渠道寻求协调、裁决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