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土地使用权期间遭遇拆迁,赔偿款项如何计算和分配?
1.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拆迁,应保障业主权益。
2. 赔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明确了赔偿金额需参照市场价。
3. 房屋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除房产本身外,附着物、装修费用也应在赔偿范围内。
4. 临时安置费: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5. 法律救济:若对赔偿不满,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土地使用权期间遭遇拆迁,赔偿主要基于房屋市场价值、安置费以及可能的装修和附着物费用。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不会影响拆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