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拆迁土地面积的确定问题
1:权属证明首先需要确保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清晰,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确认权属是计算补偿的基础。
2:评估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时应考虑土地面积。
3:测量方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被征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核实,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4:纠纷解决如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律援助若在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总结::确定拆迁土地面积需基于权属证明,参照市场评估标准,并通过法定测量程序进行。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政府裁决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整个过程中,理解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