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权益保护、企业拆迁补偿、员工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劳动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未能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补偿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员工安置参照《企业拆迁管理办法》(已废止,但可参考类似规定),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员工安置方案,包括转岗、培训、解聘及补偿等,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4:社会保障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确保其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5:集体谈判《工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包括涉及员工权益的拆迁事宜。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
总结::工厂土地拆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并应确保其社保权益。企业需制定合理安置方案,与员工或工会协商解决。具体补偿金额和安置措施需参照当地法规和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