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该土地使用权应当是依法取得的;
- 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
- 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并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3.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采取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转让合同需要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并且需要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备案。
5.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解决:如果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结: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价格需要经审批后才能确定。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转让合同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公证和备案来确认。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