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租赁期间遇到房屋土地拆迁,租户和房东的权利与义务如何界定?补偿如何分配?
1. 租赁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过程中,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政府征收或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视为不可抗力,合同可以解除。
2.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其中,房屋价值补偿属于房东所有,但可能需要考虑租户装修投入的补偿。
3. 租金及提前解约:《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被征收、征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租金或者不支付自知道征收、征用事实之日起的租金。房东需提前通知租户,租户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4. 临时安置:房东有义务协助租户找到临时住所,如有过渡期租房补贴,应由房东提供给租户,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
5. 违约责任:如果房东未妥善处理拆迁事宜导致租户受损,租户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请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在房屋土地拆迁中,租户和房东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围绕租赁合同的解除、补偿分配、租金退还以及临时安置等问题。双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