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中,用户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重点: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评估与公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3: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需要安置的人员,将采取农业安置、异地安置、货币安置等方式妥善安置。
4:纠纷解决如有补偿标准争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指出,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如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都应主动公开。
总结::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赔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