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原户主的子女是否能够分割到土地。
1. 土地承包权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死亡,其家庭成员中在承包期内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可以继续承包。”这意味着如果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承包地,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在父母去世后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2. 宅基地权益: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并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若农村房屋被拆迁,涉及宅基地补偿,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在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可能有相应的权益分配。
3. 拆迁补偿款分配: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这些补偿款通常按照产权归属进行分配,若子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共有产权,则可按比例获得相应份额。
4.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部分地区,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安置补助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会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分配。如果子女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有可能享受到这部分权益。
5. 当地政策规定:各地对于农村拆迁补偿及土地权益分配的具体办法可能有所不同,应结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时子女是否能分得土地,需综合考虑土地性质、承包权继承、宅基地权益、拆迁补偿款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因素,并参考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总结:综上所述,农村拆迁时子女是否能分得土地,需综合考虑土地性质、承包权继承、宅基地权益、拆迁补偿款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因素,并参考当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