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在拆迁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是否应获得社会保障,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1:补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国家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这意味着失去土地的农民有权得到补偿,包括可能的社会保障安排。
2: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待遇。”这表明,即使失去土地,农民仍有权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
3: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虽然此条例主要针对城市房屋征收,但其精神可推及到农村土地征收,即应有安置措施,可能包括社保。
4:地方性法规各地可能有具体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例如,《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当纳入征地成本,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予以保障。”
5: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形式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土地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总结:综上,失去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公平补偿,这可能包括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实施办法需参照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