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苍南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程序和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 拆迁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同时,应确保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农民合法权益。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农村居民住房,还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条件。
4. 公开透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地点、搬迁期限等内容,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苍南地区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需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补偿标准应依据省级法规执行,且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居住有保障。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