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程序和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2. 程序公正: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若达不成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权益保障:第十四条规定,政府应事先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听证,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公开透明: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事项,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5. 时限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在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逾期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调公平补偿、程序正当、权益保护和公开透明。被征收人在面对拆迁时,有权利了解并争取合理的经济补偿,同时享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