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拆迁过程中,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妥善处理?
1:确权为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由农民集体所有。”如遇纠纷,首先需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通过确权解决争议。
2:协商调解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甚至诉讼方式解决。优先考虑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行政介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裁决,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有权处理土地权属争议。
4:司法途径如行政处理无效,当事人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保障合法权益。
5:专业法律援助涉及复杂法律关系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依据《律师法》第十一条,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确保程序公正和权益最大化。
总结::在拆迁中遇到土地纠纷,应遵循“确权-协商-行政介入-司法途径”的步骤,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同时,保持冷静,积极沟通,有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