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泰兴市虹桥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及相关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泰兴市政府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2. 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接到征地方案后,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 公平公正:《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强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安置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同时提供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
总结::泰兴市虹桥土地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开、透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法律救济。补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安置措施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