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厦门岛内拆迁前,对于土地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透明度以及对被拆迁人的安置政策。
1. 土地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确保被拆迁人土地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明确了补偿的公平性。
3. 程序合法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强调了程序的公开透明。
4. 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应主动公开,包括拆迁计划、补偿方案等。
5. 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总结::厦门岛内拆迁应遵循法律规定,保障被拆迁人的土地权益,执行公正的补偿标准,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安置需求。如有纠纷,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