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老房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关注焦点。
1. 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房屋在集体土地上,拆迁时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3. 使用权转移:《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4.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法律救济:如对补偿方案不满,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老房拆迁中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主要涉及土地性质、补偿标准、使用权转移、征收程序以及权益保护。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和合法的程序是关键,同时,了解并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途径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