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保险的年金受益人是购买年金的人。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年金收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个人所得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购买年金的人应当视为“任职或受雇”。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的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发表、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制品、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以及网站、博客的创作等方式取得的收入。这里的文学作品必须经过专业文学评奖机构的认可。”
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所得。”
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的规定:“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国债利息、国家一级开发项目投资收益以及其他个人依法收取的各种补偿费、手续费、佣金等属于免税范围。”
5.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的规定:“个人将自己未上市股份转让给他人,从卖出股票的所得中减去卖出股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如果购买者在购买年金时已经明确指定受益人,并且这个受益人满足上述的条件,那么这个受益人就是年金的实际领取者。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这个受益人不符合上述的条件,那么这个受益人则不是年金的实际领取者。
总结:因此,如果购买者在购买年金时已经明确指定受益人,并且这个受益人满足上述的条件,那么这个受益人就是年金的实际领取者。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这个受益人不符合上述的条件,那么这个受益人则不是年金的实际领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