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房屋土地还有什么拆迁的

用户:160****9470 汝州市 2024-05-02 17:12 土地纠纷 浏览量:500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尊敬的用户,您似乎在询问关于房屋土地拆迁的相关法律问题。以下是从五个关键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的法律解析:

1:补偿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评估程序

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

3:信息公开透明

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

4:强制执行

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救济途径

被征收人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总结:

来说,房屋土地拆迁涉及的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公平合理的补偿、公开透明的程序以及充分的司法救济途径。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情况,可能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咨询以获得针对性建议。

房屋土地还有什么拆迁的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服务地区: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