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一位广州市天河区的居民,我家的土地即将被政府征收用于公共建设。我想了解在拆迁过程中,我的权益如何保障?有哪些补偿标准和程序?
1: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应给予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2:公开透明《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补助、奖励办法等相关信息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确保公平公正。
3:评估与协商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方案需要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4:强制执行如无法达成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需遵循《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
5:法律救济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程序违法,可依据《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提起复议或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您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参与补偿协商,并享有法律救济途径。如有疑问,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充分理解并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