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浙江景宁土地拆迁红线图

用户:162****8514 长乐市 2024-05-02 19:04 土地纠纷 浏览量:2729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问题焦点:用户对浙江景宁的土地拆迁红线图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红线图的具体内容和范围;2) 拆迁补偿标准与流程;3)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及其权益保障;4) 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参与决策的权利;5) 对于不同意拆迁的处理方式及救济途径。

一、土地征收与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拆迁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后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权益保护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四、参与决策与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不同意拆迁的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

:在浙江景宁的土地拆迁中,关键在于理解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确保征收程序合法,知晓如何参与决策,以及在不同意拆迁时寻求法律救济。同时,政府部门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保证公平公正。

浙江景宁土地拆迁红线图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服务地区: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