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石梯农村土地拆迁补偿的程序、标准、权益保障、纠纷解决及法律依据。
1. 补偿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4. 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补偿办法。
总结::石梯农村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法定程序,按标准进行,确保农民权益,并提供相应的纠纷解决途径。如有疑问或争议,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寻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