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土地的测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规定。
1:所有权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土地所有权确定后,其测量工作通常由拥有土地权属的单位负责。
2:专业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无异议或者经听证程序通过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表明,具体测量工作可能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测绘机构进行。
3:公正透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这保证了测量过程的公正性。
4:纠纷解决如对测量结果有争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明确了救济途径。
5: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测量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需负法律责任。
总结::拆迁土地的测量一般由土地所有者或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保测量过程的公正透明,并且有明确的法律机制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错误,保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