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象山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相关程序、标准、权益保障、补偿方式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补偿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权益保障《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4:补偿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5: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指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象山集体土地拆迁中,补偿程序应公开透明,补偿标准须符合法律规定,尊重和保护农民权益,补偿方式明确且公平,对于补偿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法律法规的准确执行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