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土地拆迁款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 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的土地拆迁款,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应均等分割。但若能证明这部分款项主要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或特定目的,可能不完全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 家庭成员权益:如果土地上包含家庭共有部分,如父母、子女的份额,那么这部分权益应在离婚分割中予以考虑,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4. 生活困难方保护:《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这可能影响拆迁款的分割比例。
5. 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土地拆迁款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进行自主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并执行该协议。
总结::土地拆迁款的分割主要看其取得时间、用途以及是否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通常婚后的视为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协议来判断。如有争议,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