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稽山公寓拆迁土地拍卖涉及的主要权益保护、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透明度以及对居民安置的问题。
1:权益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补偿标准该条例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程序合法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
5:居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总结::在稽山公寓拆迁土地拍卖中,关键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公平合理,程序合法透明,并妥善解决居民安置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