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土地征收拆迁办查询

用户:152****6320 米东区 2024-05-01 16:14 土地纠纷 浏览量:3239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主要关注的是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护、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信息公开和纠纷解决途径。以下从资深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确保被征收人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得到合理补偿。

2: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明确了补偿的具体归属。

3:程序合法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强调了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4: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应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5:纠纷解决

若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行政诉讼法》赋予了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寻求司法救济。

总结:

: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包括合理的经济补偿、参与决策的机会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权利。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并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土地征收拆迁办查询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