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邳州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涉及的主要权益保护、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决策透明度和纠纷解决机制。
1:权益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决策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5:纠纷解决如有争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等方式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总结::邳州集体土地厂房拆迁涉及多方利益,务必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补偿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