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土地终身使用情况下拆迁补偿的权益保障和计算方式。
1:所有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在获得使用权后,个人对土地享有长期使用权,拆迁需依法进行。
2:补偿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金额应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3:公平公正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合理,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4:程序正当征收前须有公告,听取公众意见,并经过依法评估,确保过程透明,尊重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5:司法救济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在土地终身使用情况下遭遇拆迁,个人有权要求按照市场价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合理赔偿。政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提供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土地使用者应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