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小区大门及土地赔偿的关注点主要在于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公开透明度以及后续安置。
1: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补偿标准《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确保公平合理是关键。
3:程序合法性《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公开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
5:后续安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棚改居民回迁安置,改善居住条件。
总结::在拆迁小区大门和土地赔偿中,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明确补偿标准、遵循法定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和妥善安置是核心。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