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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拆迁旧房的土地称为

用户:134****9160 川汇区 2024-05-01 16:16 土地纠纷 浏览量:2834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待拆迁旧房土地的权益保障、补偿标准、使用权转移、安置方式和法律责任。

1. 土地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确保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明确了补偿金额的确定原则。

3. 使用权转移:《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规定了在土地征收后,补偿款用于安置和保障农民生活。

4. 安置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这是关于安置的具体办法。

5. 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结:

:待拆迁旧房土地的处理,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权益保障、补偿标准、使用权转移、安置方式及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合理分配资源,同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待拆迁旧房的土地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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