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宅基地拆迁后,土地归属权如何确定?补偿权益如何保障?
1. 土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9条指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
2. 补偿与安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同时,地方政府应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
3. 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拆迁中,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4. 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决定应当公告并听取公众意见,补偿协议需公平公正,且必须在签订后及时支付补偿款。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宅基地拆迁后,土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但使用权人有权得到合理补偿,并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确保公平、公开、透明是关键。